今年4月1日中午,宋(song)姑娘的母親(qin)接到女兒(er)(er)電(dian)(dian)話,女兒(er)(er)用(yong)家(jia)鄉話說,她被男友折磨和關押,想(xiang)自殺。話沒說完,電(dian)(dian)話掛斷……宋(song)母大驚,報警。
宋姑娘,25歲(sui),湖北人,杭(hang)州一(yi)所(suo)大學老師。
男友比宋(song)(song)大22歲,姓劉,本科學(xue)歷,和(he)宋(song)(song)在同一所大學(xue),任韓語(yu)教師(shi),離異,有(you)一子。
在派出所做筆錄(lu)的宋姑娘(niang)全身是傷,面目全非(fei),一頭(tou)秀(xiu)發被剪得七零八落,她說這都是劉某折磨的。
2006年,宋進入這所大學工作,劉對她展開猛烈追求(qiu),直到2008年5月,兩人(ren)確(que)立男女朋友關系,并住在一起。同居期間,兩人(ren)關系時好時壞,經(jing)常吵架(jia)。
宋說,劉的脾氣(qi)變化無常,比如(ru)(ru)兩(liang)人(ren)一吵架,劉會(hui)兇狠地威脅如(ru)(ru)果(guo)宋不(bu)和他好(hao)(hao),就帶人(ren)殺她(ta)全家,但是過一會(hui)兒(er),他又會(hui)貼著笑臉(lian)賠著小心(xin),又討好(hao)(hao)又道歉,讓人(ren)無所(suo)適從。
宋姑娘(niang)后來說,和劉交往(wang)期間,她曾和大學(xue)初戀男(nan)友去過一次(ci)北(bei)京,只是敘舊沒(mei)有越(yue)軌。
這件事成(cheng)了(le)劉心中的一根(gen)刺。
案發后,初戀男友(you)證(zheng)明(ming),北京之行后,宋(song)突然莫名其妙在QQ上談起“北京發生性(xing)關系”的(de)話題,并(bing)讓他多帶點錢到杭州(zhou)來見面,因和事實不符,他起了(le)疑心,后來才知道(dao)是劉用(yong)宋(song)的(de)賬號在說(shuo)話。
2010年3月26日,宋和劉吃(chi)午飯,其間(jian)宋接了個電話,劉聽(ting)到是(shi)男人打來的(de),等宋掛了電話就追(zhui)問:“那個男人是(shi)誰?”
宋非常(chang)反感,回了一句:“關你什么事?”
劉爆發了。
宋在警(jing)方筆記中說:“他把我推(tui)在草(cao)坪上,用腳踢(ti)我,掐我的(de)(de)脖子,打(da)(da)我的(de)(de)全身(shen),然后又把我硬(ying)生生拖回家(jia),繼續打(da)(da)我,用腳踢(ti)、用拳頭打(da)(da)、用拖鞋打(da)(da)我的(de)(de)全身(shen),還用菜刀(dao)、鐵錘打(da)(da)我的(de)(de)屁股(gu)和背部。”
毆打女友之后(hou),劉(liu)意猶未盡,查(cha)看了(le)女友筆記(ji)本電腦上所有聊(liao)天記(ji)錄,認為聊(liao)天記(ji)錄很(hen)“曖昧”,暴怒,砸掉(diao)電腦,繼(ji)續毆打宋,并把她的手表扔出窗外。
晚上(shang)吃(chi)飯,劉(liu)(liu)逼問宋(song)和誰去了北京,宋(song)坦然承認,劉(liu)(liu)一下子把碗砸到宋(song)臉(lian)上(shang),隨后把她拖進衛生間(jian),操起剪刀(dao)把她的頭發剪得(de)一塌糊(hu)涂,接著毆(ou)打。
次日,劉逼宋給學校的領導(dao)發短信請假。隨后搜走了宋的錢、銀行卡、身份證(zheng)、手機,拔掉網線,反鎖窗門,把她關在家里“寫(xie)檢討(tao)”。
劉被(bei)抓后(hou)辯解,拿手機是怕她(ta)(ta)和別的男人再(zai)聯系,拿銀行卡(ka)是想拉近和宋(song)的關系,如果她(ta)(ta)再(zai)犯(fan)錯,就靠(kao)經(jing)濟處(chu)罰她(ta)(ta),鎖門是擔心宋(song)自(zi)殺(sha)。
白天(tian),劉去上(shang)(shang)課,晚上(shang)(shang)回來(lai)檢查(cha)“檢討(tao)書”。
案(an)發后,警方收繳(jiao)了幾份檢討(tao)書,宋在檢討(tao)書里痛罵自己不(bu)忠,不(bu)道德,發誓一定對劉好……
“必須按(an)他(ta)(ta)要求寫(xie),內(nei)容只(zhi)要稍微不(bu)符(fu)合他(ta)(ta)的意思,就用手機打我的臉和頭。”宋姑娘后來說(shuo)。其實這些(xie)都是劉(liu)想象出來的,她根本沒有(you)做過(guo)。
2010年4月(yue)1日,劉帶(dai)宋去(qu)銀(yin)行取錢(qian),取了3萬多元,之后他去(qu)復印宋的檢討書以(yi)及“賠(pei)償協議”,宋趁機逃跑,借路人電話報警。
“因為我(wo)們講好共同承擔(dan),好好過日子(zi),我(wo)缺錢(qian),她(ta)就應(ying)該(gai)出錢(qian)幫我(wo)……我(wo)覺得(de)她(ta)虧欠我(wo)的,作為她(ta)對(dui)我(wo)的補償。”劉后來解釋,他認為這些錢(qian)是他應(ying)得(de)的“補償款”。
宋(song)被關期間(jian),劉一(yi)共(gong)從宋(song)的銀行(xing)卡上(shang)取走(zou)4萬多元錢(qian)。
劉(liu)的前(qian)妻作證,4月1日傍晚,劉(liu)曾來找過兒(er)子(zi)(zi),進了兒(er)子(zi)(zi)房間又離開。后來警方在劉(liu)的兒(er)子(zi)(zi)房間抽屜內發(fa)現(xian)一只信(xin)封,內有3萬(wan)元。
次日凌晨,劉在(zai)家被抓,劉堅(jian)決否認自(zi)己強(qiang)制關押(ya)女(nv)友,他說寫檢討和取錢都(dou)是宋自(zi)愿的。
因(yin)涉(she)嫌非法拘禁罪,劉被下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。 (本文來(lai)源:杭州網-都(dou)市快報(bao) )